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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浙江台州市一消告知承诺制报考有关规定

日期: 2022-09-08 16:09:59 作者: 张天荣

乐考网陪伴大家一起学习,小编每天都会分享注会考试资讯,今天为大家带来了2022年浙江台州市一消告知承诺制报考有关规定,内容如下:

(一)除个别“不适用告知承诺制”外,其他所有相关人员均可选择“采用告知承诺制”或“不采用告知承诺制”报考。

“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人员是指在资格考试中有违纪行为(包括虚假承诺)尚在诚信记录期内的人员。

“不使用告知承诺制”包括“不采用告知承诺制”或“撤回承诺”和“不适用告知承诺制”。

(二)对“采用告知承诺制”的报考人员,应试科目成绩合格后,直接进行网上公示。除个别有情况反映外,不进行报考资格现场考后核查。

(三)对“不使用告知承诺制”和学历等相关信息存在疑义的报考人员,应试科目成绩合格的,需在规定时间内带相关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报考资格现场考后核查。考后核查通过的,需再进行网上公示。

(四)网上报名时一旦选择“不采用告知承诺制”或“撤回承诺”,本年度该项考试不再适用告知承诺制。提醒报名人员务必慎重进行选择和撤回,同时不要随意点击,以免误操作。

(五)在考前、考中、考后任何环节(如报名、打印准考证、考试、阅卷、证书使用等各环节),若发现有不实承诺,将视不同阶段,作出取消当次考试资格、取消当次考试全部成绩、已取得的资格证书无效等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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