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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从业资格《证券投资基金基础知识》场内证券交易特别规定及事项

日期: 2020-09-17 11:06:57 作者: 张天荣

知识点:场内证券交易特别规定及事项

(一)大宗交易

1.大宗交易是指单笔数额较大的证券买卖。

2.上交所接受大宗交易的时间为每个交易日9:30-11:30、13:00-15:30。每个交易日15:00-15:30,交易所交易主机对买卖双方的成交申报进行成交确认。

3.深交所协议平台接受交易用户申报的时间为每个交易日9:15-11:30、13:00-15:30。具体确认成交的时间规定为:

(1)权益类证券大宗交易、债券大宗交易(除公司债券外),协议平台的成交确认时间为每个交易日15:0-15:30。

(2)公司债券的大宗交易、专项资金管理计划协议交易,协议平台的成交确认时间为每个交易日9:15-11:30、13:00-15:30。

(二)固定收益证券综合电子平台

1.上交所固定收益平台的交易时间为9:30—11:30、13:00—14:00。

2.交易商当日买入的固定收益证券,当日可以卖出。当日被待交收处理的固定收益证券,下一交易日可以卖出。

3.在固定收益平台进行的固定收益证券现券交易实行净价申报,申报价格变动单位为0.001元,申报数量单位为1手(1手为1000元面值)。交易价格实行涨跌幅限制,涨跌幅比例为10%。

4.涨跌幅价格=前一交易日参考价格×(1±10%)

(三)回转交易

1.证券的回转交易是指投资者买入的证券,经确认成交后,在交收完成前全部或部分卖出。

2.债券竞价交易和权证交易实行当日回转交易,B股实行次交易日起回转交易,深交所对专项资产管理计划收益权份额协议交易也实行当日回转交易。

(四)开盘价和收盘价

1.我国现行的交易规则,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的开盘价为当日证券的第一笔成交价。证券的开盘价格通过集合竞价方式产生。不能产生开盘价的,以连续竞价方式产生。

2.上交所证券交易的收盘价为当日该证券最后一笔交易前1分钟所有交易的成交量加权平均价(含最后一笔交易)。当日无成交的,以前收盘价为当日收盘价。

3.深交所证券的收盘价通过集合竞价的方式产生。收盘集合竞价不能产生收盘价或未进行收盘集合竞价的,以当日该证券最后一笔交易前1分钟所有交易的成交量加权平均价(含最后一笔交易)为收盘价。当日无成交的,以前收盘价为当日收盘价。

(五)除权与除息

当上市公司实施送股、配股或派息时,每股股票所代表的企业实际价值就可能减少,因此需要在发生该事实之后从股票市场价格中剔除这部分因素,因送股或配股而形成的剔除行为称为除权,因派息而引起的剔除行为称为除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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